沈阳航空工业学院2009 年 新 生 入 学 须 知

来源: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作者: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时间:2009-06-23 03: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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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新 生 入 学 须 知

 

首先,祝贺您被我校录取为2009级硕士研究生!欢迎您来到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继续深造!为使您能准时顺利报到,请您务必了解以下信息:

一、报到时间2009829

新生须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提前报到者学校不负责接待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提前1周向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提交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沈阳航空工业学院道义校区

、报到程序

(一)研究生部报到处

1、验沈阳航空工业学院2009级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持当年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1

注: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领取研究生入学报到单。

3、非定向研究生本人全部档案材料未到我校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定向考生不需要调动人事档案。

应届毕业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调出个人档案,通过邮寄或报到时交到我校研招办,档案邮寄地址:沈阳市道义经济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档案接收单位: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研招办;邮政编码:110136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调档。

   (二)财务处(可使用银联卡)

    1、学费收缴:收取标准见《沈阳航空工业学院2009年研究生调剂及录取原则》,自筹经费考生入学时需一次性到财务处交纳全部学费。办理缓交学费的考生需同时具备乡(街道)、镇(区)、县(市)三级贫困证明。

2、宿费收缴:1200/(以物价局审批为准,住宿用品如被褥等可自备也可在宿管科购买)。

三)二级学院(部)

1、交入学报到单和录取通知书

2、收户籍关系:外校考生办理户口采取自愿原则,户口迁移需携带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沈阳市新城子区道义乡道义南大街37号。我校应届毕业生可由二级学院(部)统一到保卫处综合科办理

3收党团关系:组织关系随考生档案一起寄出或由考生本人携带,报到时交到各二级学院(部)。党组织关系:沈阳市外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首先开至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再转至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党委组织部;沈阳市内考生介绍信直接开至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党委组织部。

4、收医疗保险费:150/三年(以物价局审批为准)。

5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8张。

四、其他

1、新生入学报到时,以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为准,凡身份证、户口关系、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不一致(包括音同字不同)者,或者证件出现涂改者,一律不予报到。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48972469202489726538

4、道义校区乘车路线:沈阳北站乘236或沈阳站乘255到辽宁职业美术学院下车。

5、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syiae.edu.cn/index.asp)获得相关录取信息。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6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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