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组织结构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和管理,由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属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 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
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已退学的研究生须校验退学证明。(证明传真至021-54920046)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二)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院具有接收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的资格。凡可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7月20日前直接登陆我院网上报名,并按照我院的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并进行相关考核。推荐免试生需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指标。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11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考期间内因公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报名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以国家公布的网报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bjeea.edu.cn)、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gs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履行报名手续时严禁弄虚作假,我院各所将在复试阶段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成绩、复试资格。
考生(包括学术型硕士推免生和统考生、专业型硕士推免生和统考生)报考我院,应先选择“上海”,然后在招生单位栏中选择招生单位名称和代码“80100上海生命科学院”。 再选择院下属的系所。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以国家规定的时间为准
地点: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关村教学园区现场确认,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师范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在京沪两地之外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推荐免试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到培养单位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校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五、初试
1.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
2.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101政治理论、201英语、301数学一 、302数学二、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全国统一命题,“612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852细胞生物学、847生理学、806普通物理(乙)、820有机化学、864程序设计”均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命题,与往年不同。“893植物生物学、894微生物学”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六、复试
1.我院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5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均由我院自定,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调剂
报考我院的上生科院复试分数线考生,可优先考虑在中科院系统内调剂;上国家复试分数线且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考生主动联系第二志愿单位,所报考的培养单位将积极为考生提供方便。
十、学制
硕博连读生的学制为5年。硕士生的学制为3年。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4.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www.sibs.ac.cn 查阅我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