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坐落在南国滨海城市——湛江市景色秀丽的湖光岩风景区,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理、工、农、文、经、管、法、教等学科协调发展,以应用学科见长的多科性海洋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35年成立的广东省立汕头高级水产职业学校,她是广东现代海洋水产教育的发端。1979年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的湛江水产学院,1981年成为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7年湛江水产学院与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湛江海洋大学。1998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留学生培养资格,199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价。2004年取得农业推广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资格。2005年湛江海洋大学更名为广东海洋大学。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9年我校获批成为国家博士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取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资格。
学校现拥有四个校区:主校区、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和寸金校区,总占地面积4911亩,建筑面积63.6万平方米。学校现设有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航海学院、工程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学科专业涵盖理、工、农、文、经、管、法、教等8大门类,有61个本科专业,14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3个国家批准规划建设的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人文社科基地。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及留学生2.2万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近200人。近五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7%,居广东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人员11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562人,具有博士学位者172人,有双聘院士1人。有硕士研究生导师162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0 人。
学校承担包括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等在内的科研项目共1508项,其中国家级89项,省部级321项;拥有科研经费1.5亿元;获得科技奖励101项,其中包括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海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家海洋科技创新成果奖二等奖等。在对虾种苗繁育及养殖、海水名贵鱼类的种苗繁育及养殖、海水鱼类病害防治、珍珠贝的养殖及育珠技术、水产品加工技术等方面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科技成果的广泛推广应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南方海洋水产业的蓬勃发展,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设有广东省海洋开发研究中心、广东省水产经济动物病原生物学及流行病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海洋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广东省(教育厅)水产品深加工重点实验室以及珍珠研究所、南海海洋环境研究所、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等26个科研机构。拥有各种类型实验室(中心)66个,其中经国家资质认定的计量认证机构1个,省(厅)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部属实验室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齐全先进,价值2.3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180万册,固定资产约14亿元。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先进的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网络中心、体育训练场地和学生公寓等。
学校注重并广泛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与中国海洋大学和台湾海洋大学等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与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30余所有关高校和相关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师生交流和科研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学术兴校,特色扬校”的办学理念和“规模扩大与质量提高相结合,以质量提高为主;外延拓展与内涵充实相结合,以内涵充实为主;综合发展与强化特色相结合,以强化特色为主”的办学思路,通过优化学科结构,加强专业建设,实施素质教育,培养“能安心、能吃苦、能创业”的“三能”人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为了鼓励广大有志青年报考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经研究决定,拨专款给予支持,具体举措如下:
1、2011年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广东海洋大学的考生,凡被录取都免交学费,并一次性奖励1200元。
2、2011年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广东海洋大学的考生,凡被录取,每生发放生活补助费为4800元/年,分月发放。
3、录取为公费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发放不低于400元/月的生活补助,录取为自筹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发放不低于220元/月的生活补助,生活补助费按12个月发放。
4、学校还设多项奖学金、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及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奖贷学金项目包括:
① 南粤优秀研究生、学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发表论文奖等每学年评选一次,并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
② 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③ 勤工助学补助金:我校每年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如果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我校将积极协助考生向符合分数条件的地区推荐调剂。
欢迎广大青年、学生报考我校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报考须知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1年共有14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2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0余 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1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各学科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科情况做适当调整。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两年。
我校接收获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优先录取为国家计划内),有意者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招生类别、学费及资助办法
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国家计划外(委培、自筹)两种。在职人员考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录取为委培。国家计划内研究生不交学费,计划外(委培、自筹)研究生学费为4000元/年。计划内研究生在学期间有不低于400元/月的生活补助,自筹研究生有不低于220元/月的生活补助,全年发放12个月的生活补助。计划内的名额以上级下达的招生任务按比例分派到各专业点,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各专业报考及上线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1、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对毕业时未获毕业及学位资格者,不予录取);
2、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止,下同),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4门主干课程成绩(可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报与本人毕业专业相同的学科、专业。同等学历考生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课程。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事项
1、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请全国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密切关注教育部发布的报名信息。
2、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是以假学历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或报名单位与调档单位不一致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3、考试时间、地点: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五、我校招生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如国家政策有变化,请以最新国家文件规定为准。
六、有关政策
我校设立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设立“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适当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联系部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湖光岩东;邮政编码:524088
电 话:(0759)2362490(招生期间)、2396185(非招生期间)
传 真:(0759)2362490(招生期间)、2396186(非招生期间)
电子信箱:gdou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