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 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45300,拟招收100 人,其中接收推荐免试生60人(欢迎跨专业、小语种、有文艺、体育特长的推免生报考)。招生对象为应届生或往届生。
一、专业介绍 为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自2007年起在全国开展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中国人民大学为首批招生试点单位。
汉语国际教育是面向海外母语非汉语者的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的培养目标是:适应汉语国际推广需要、能够在国内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和中华文化传播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自1953年起就开展了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是最早开展对外汉语教学的高校之一,目前已形成包括汉语长短期进修生、预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多层次留学生教育体系。中国人民大学设有“汉语国际推广研究所”,该所由中国人民大学与国家汉办共同建设,是国家汉语国际推广战略和对策研究以及过程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平台。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在职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均在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国际学院在苏州工业园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具体情况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生活指南》。
五、报名流程 (一)核准个人身份信息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二)网上报名
10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所有考生在教育部网报系统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14日)到报名点进行电子照相、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我校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进行电子照相及报名信息确认;在京外地区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获取准考证
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网站(pgs.ruc.edu.cn)下载打印书面《准考证》,规定时间内不下载书面《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在京外地区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的准考证将由我校寄发,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本人的通信地址及邮编。
六、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201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七、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01-英语一(100分)、
343-汉语基础(内容:汉语语言学基础知识;汉语应用能力;汉语语言分析)(150分)、
439-汉语国际教育基础(内容:中外文化及跨文化交际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及语言教学基础知识;材料分析写作)(150分)。
八、初试日期: 2011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九、初试地点:
北京考区:中国人民大学
外埠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十、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2011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文学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并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
笔试部分:专业综合(汉语基础知识、文化常识、作文),外语笔试;
面试部分:外语口语、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
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入学年份为2007年,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拟录取的考生需按规定签订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设立奖励金,其中一等奖励金10000元/年;二等奖励金5000元/年;三等奖励金3000元/年;四等奖励金1000元/年;奖励金的覆盖面为50%。 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学院签发给考生。研究生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十二、网上向外校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在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后还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十三、新生入学 录取的硕士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报到入学。
十四、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五、就业前景 1、 可赴海外大学及海外孔子学院任教;
2、 可在高等学校及汉语言教学机构任教任职;
3、 可在政府部门及其他事业单位任职。
十六、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咨询电话:(010)62515896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010)62515896
咨询邮箱:
mtcsol_ruc@163.com 学院网址:
http://wenxueyuan.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0512)6260522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培训及综合事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网址:
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