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11年研究生招生

来源:中国研招信息网 作者: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时间:2010-11-11 06: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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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1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始建于1946年,地处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占地110亩,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林枫、陶铸、张闻天、刘澜波等曾任校长。1977年复校后,省委领导任仲夷、孙维本、孙奇、王怀远、孙春兰、张文岳、王万宾、王唯众、骆琳、张成寅先后兼任校长。学校现有教职工313人。专业技术人员136人,其中教授44人,副教授48,博士29,硕士30,国务院特贴专家4,省优秀专家5人,国家社科规划同行评议专家18人,省社科规划同行评议专家28人。学校有50名教研人员在国家级、省级及党校系统承办的各类学术团体中兼职,在国家级学术团体中担任副会长的1人,担任秘书长的1人;在省级学术团体中任正副理事长的19人。学校本着开放办学的方针,积极开展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现已同俄罗斯、朝鲜、美国、英国、丹麦、比利时、韩国、越南等国家的研究机构或院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一、培养目标

为各省、市党校、院校、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教学、科研、理论宣传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人数、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我校2011年有四个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收1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1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4名,本专业分当代世界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国际政治与中国对外战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研究三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711政治学基础 ④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30204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4名,本专业分中共党史(含地方党史)和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两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711政治学基础 ④813中共党史(含党建理论)

3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4名,本专业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形成和发展和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两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711政治学基础 ④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4名,本专业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中共三代领导集体的建党思想研究两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711政治学基础 ④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三、考试内容与范围

711政治学基础:政治学研究的对象与方法、政治学的历史沿革、政治权力与政治制度、公民与人权、政党与政党制度、政治管理与政治参与、国家政权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国家政体与国家机构、政治革命与政治改革、政治发展与政治文化、邓小平的民主政治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国际政治关系与当代国际政治基本特点。

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邓小平理论等。其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是关于社会发展与人类解放的科学、唯物辩证法与认识论、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动力、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资本主义制度及其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制度与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社会的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

813中共党史(含党建理论):中共党史重要事件、文献和人物的主要活动及评价。中国共产党产生的历史背景、党在不同时期的主要活动、思想成果、经验教训、重要会议、重要领导人的思想理论贡献、党建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党的性质与宗旨、党的纲领和路线、党的思想理论、队伍、作风、制度、执政能力建设。

四、学制

学制三年。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五、学习期间的待遇和就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生,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享受奖学金待遇。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六、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具有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报考,须具备如下条件:(1)高职高专毕业两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1),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2)原所学专业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关,如跨学科报考,则所从事的工作须与所报考的专业相同或相关;(3)提供一篇以上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

3.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标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七、报名、考试日期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010月网上报名,11月中旬现场确认(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指定报名点。

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审查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准考证。

考试方法: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日期:以教育部规定日期为准(约在20111月中下旬)。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指定的考场考试。

八、录取办法

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116月中旬发出。

有关招生的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

联系 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2423981796 

    址:http://www.lnd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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