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欢迎您报考沈阳工程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
我院报考代码为11632 。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动力工程(085206)、电气工程(085207)。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自2012年起开始开展培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
沈阳工程学院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校园面积8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3亿元。学院是一所以工程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应用型高等院校。
学院设有电气工程系、能源与动力工程系、自动控制工程系、机械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政治法律系、英语系、技术经济系、国际教育学院,共10个专业教学系(院);设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公共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计算机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部共7个教学部(院)。学科涵盖工、经、文、管、法等5个学科门类,现有工程硕士专业领域2 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42个。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是国家级特色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程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是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热能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是辽宁省重点扶持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学院面向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15000余名。
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895人。其中专任教师453人,教授、副教授占50.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80.4%。有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6人;辽宁省优秀专家2人、沈阳市优秀专家2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才5人,千层次人才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教师6人。
学院坚持以新兴学科支撑新兴产业,初步构建了国家、省、市三级科研平台体系,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5个,1个省级高校工程技术中心和1个市级工程中心。2003年合校后学院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获国家发明专利7项,获省部级科技奖12项,国家级课题3项。“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被确定为博士后工作站。《太阳能光伏技术规程》填补了国内空白。
学院具有比较完善的办学条件和实验、实习设施。拥有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实习基地77个、校外实习基地93个,其中600MW火电机组仿真机、汽轮机调速系统等6个百万元以上的大型实训设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学院建设主干千兆,百兆到桌面的校园网,覆盖了全部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和生活区,进一步完善了校园网络系统组织体系及制度建设。现代化的图书馆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90余万册。开展了教学资源库及网络服务体系建设,数字图书达到17.4万册、数字期刊达到16.5万册。
学院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加拿大红河学院、加拿大BC理工学院、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瑞典达拉纳大学、德国慕尼黑大学、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等19个国外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缔结友好合作关系。2009年红河国际学院正式成立,是我省首个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现已开展3个高职专业学历教育,有全日制在籍生431人,与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合作举办了校际本科“2+2”项目,同时开展全日制非学历培训项目1个。
学院秉承“工程教育、职业取向”的办学理念,以全日制教育为主体,多种形式的非全日制教育和国际合作教育持续发展;以学科建设为基础,初步形成了具有行业优势的学科体系;以专业建设为龙头,围绕能源和电力产业链,调整和优化专业布局,着力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以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为重点,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学院的奋斗目标是:把学院建设成“在国内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特色鲜明的地方本科院校”。
一、 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具有补修6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因我院2012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获批时间晚于考生报名时间,所以我院2012年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调剂招生方式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调剂信息.
三.调剂及调剂录取计划
学校名称 沈阳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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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 1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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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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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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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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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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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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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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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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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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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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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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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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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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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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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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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我院对拟调剂录入的2012年工程硕士考生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五. 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地址: 教学B座310室
联系电话:(024)3197 5867 传真(024)3197 5866
联系人: 刘老师
网址:http://yjs.sie.edu.cn/index.php
通讯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编:1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