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兰州大学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和《关于做好2012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对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原则
硕士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的办法,按不低于招生名额的120%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对象
1.2012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且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
2.申请第二志愿调剂到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并符合调剂原则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口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笔试时间为3小时,由学院统一组织;专业综合知识口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专业统一组织。
四、复试成绩
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 = 专业综合知识口试成绩(满分80分)+ 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20分)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55% + 笔试成绩×10% + 面试成绩×35%。
五、复试时间
报到: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兰州大学齐云楼0350室
体检:4月10日上午8:30-11:30, 兰州大学校医院(空腹)
笔试:4月10日下午14:30-17:30,笔试地点在报到时查看
面试:4月11日-12日,面试地点在报到时查看
六、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不予录取,复试后按最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七、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硕士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助学金制度。第一学年学业奖、助学金根据各专业研究生最终成绩排名确定,优秀生源奖助学金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参加复试考生应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严禁考生及家长向学院招生工作相关人员及导师以不正当方式(如行贿、请吃、打探考试机密等)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一经发现,取消相关考生复试资格,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及导师上报学校处理。
十、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补充说明 :
1.体检:携带1寸照片一张,体检费50元,要求空腹。体检完所有项目后将体检表交回校医院二楼保健科(注意核对是否有项目漏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人证件)、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非应届考生)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等证件原件供查验,并提交以上各证的复印件一份,本(专)科期间学习成绩单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生成绩单由考生毕业单位档案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未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上线在职考生,不得准予其参加复试。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民族成份证明”。其中: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出具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同意委托培养的书面证明;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还须出具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委托培养的书面证明。未提供“户籍证明”、“民族成份证明”和“委托培养证明”的考生,不得准予其参加复试。
4)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可参加复试。
5)复试费:非同等学力考生交纳5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交纳110元/人,由学院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6)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的食宿自理。
7)笔试科目请查阅兰州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由于我院生物地理学、地球系统科学笔试有选考科目,相关考生务必于4月6日前与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联系,反馈笔试选考科目信息。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2721
电子邮件:rlma@lzu.edu.cn
资源环境学院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