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房婉乔被法警押进法庭时脸色憔悴,在庭审中她一直低着头,说话有气无力。在法官的讯问中,房婉乔自称是清华大学的MBA,毕业后回辽宁的原单位上班,2007年来京做个体户。根据检方的指控,房婉乔在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间,编造帮助被害人赵婷(化名)投资买“房花”、购买房产、轿车等借口,通过伪造购房款发票、订车款收据等手段,先后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7万元。
房婉乔说,2010年11月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在一家留学咨询公司上班的赵婷,二人就此熟识起来。之后赵女士和房婉乔聊天时,房婉乔告诉赵女士,她在玩“房花”,利润有50%。所谓“房花”,就是开发商在动工前为了资金运转,高息吸收的个人存款。赵女士听后动了心,表示也想玩“房花”,并在之后给房婉乔汇去了10万元。实际上,房婉乔并未玩过“房花”,她只是听说有这样一种投资方式。
过了十几天,赵女士又问房婉乔能否买到便宜的房子。房婉乔说可以帮她在金融街买一套比市场价每平方米便宜七八千元的房子。但赵女士说自己的资金不够买房,房婉乔便动员她先把钱汇过来,玩“房花”赚了钱再买房,赵女士随后又给房婉乔汇去了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