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兼报。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考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二、考试
(一)考试方法
笔试与口试。
(二)考试科目
1.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中任选其一)。
2.专业科目(专业主科和专业基础科目)。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外国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取消其中第4项钢琴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考试在本院(北京)进行,外地不设考点。
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
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请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