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www.eduyz.net 作者:yzw 时间:2013-09-10 06:56:02
  •     核心提示:
我校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总招收规模近千名(含推荐免试生,具体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只可报考与毕业专业相近的学科、专业;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三、 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每年均接收部分推荐免试生,欢迎具备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可查阅《天津工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按规定执行。

  四、 学制

  我校所有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两年半(不包含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基础培训时间)。

  五、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及相关公告。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考点选择

  报考我校设计学、工程硕士中的工业设计工程、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及艺术硕士(美术、艺术设计)的考生须选择天津工业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可根据本人所在地及当地省级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自由选择。

  2.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 考生资格审查

  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扣留伪造证件。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学历及其他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七、 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及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学术型研究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初试科目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供考生下载。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 复试及录取

  我校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对于同等学力考生(不包括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择优录取。复试安排在4月中、下旬。详细复试及录取办法在复试前公布。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 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保证研究生的生活需要,我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采取勤工助学及助管、助研、助教形式予以补贴。

  (四)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的招生消息,一切信息均以教育部及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五)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卷。

  单位代码:10058

  天津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tjp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b.tjpu.edu.cn

  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行政中心115室 天津工业大学研招办 邮编:300387

  联系电话:022-8395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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