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考生朋友先浏览“目录说明”,了解报考注意事项,再浏览“专业目录”;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9月25-28日,应届本科生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10月10-31日,网上报名;11月10-14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4-5日。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各专业均不接收跨专业报考考生。除备注栏明确注明“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其它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的实际招生数要以教育部下达的2014年招生计划为准。
5.如有疑问,请拨打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551-65161051,或发邮件:yzb@ahmu.edu.cn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狠抓考试安全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和招生服务,切实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
我校将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着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特别是要加大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力度,进一步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提高研究生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和竞争力。为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二级培养单位
2014年我校72个学科、专业学术型及五个类别的专业学位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074名,其中学术型学位581名,专业学位493名(最后的实际招生数要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14年招生计划为准)。
2014年我校招收研究生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代码见《二级培养单位及代码表》。我校非直属培养单位的各专业招生计划纳入我校统招计划管理,研究生第一学期在我校本部学习研究生基础课程,后两年半到各培养单位跟随责任导师进行后期培养。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及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为我校战略合作伙伴单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我校除基础医学院(一)中的基础医学相关专业外,其它所有学科、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本科专业及其他要求
1.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各专业(含专业学位)不招收跨专业报考考生。
(1)临床医学
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均不招收跨专业报考考生,包括本科为非医学门类的专业、医学门类中的非西医临床一级学科之外的专业(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的考生均不招收。研究生之前的学历不能报考西医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不含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
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可报考临床各专业。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考生,包括影像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精神卫生、精神医学、眼科学、医学美容、临床病理学等专业的考生,建议报考临床相同或相近二级学科专业,如影像医学专业考生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专业考生报考麻醉学,精神卫生、精神医学专业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或神经病学、临床病理学考生报考临床病理学等,其中医学检验专业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为临床二级学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位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我校临床专业,否则将不予准考。
(2)口腔医学
我校口腔医学各专业只接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证相关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生部每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其他专业如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等,如牵涉到报考执业资格证的问题,请考生在报考前了解清楚有关规定。
如出现因跨专业等问题导致毕业后不能报考执业资格证者,责任自负。
3.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同时满足该专业的要求,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4.备注栏特别注明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未注明的专业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外校推免生申请我校,详见附件《安徽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最终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将于网报结束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其他考生查看参考。
四、报考有关事项
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达线考生如不能进入一志愿专业复试范围,可申请校内或校际调剂。
网上报名:考生于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在研招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报名前必须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下载打印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网上报名时要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年龄、学历、工作单位等),教育部将对网上报名考生所填写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2003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切勿将证书序列号当作证书编号)进行审核,复试时我校也将对有关证书加以核查,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注:毕业院校、本科专业请务必规范填写,身份证号码、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请务必核对准确。
3.请认真填写本人相对稳定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寄录取通知书用)以及能直接联系的电话号码。应届生建议填写辅导员办公室地址转交(如xx学校xx学院xx年级办转)。我校录取通知书采用挂号信寄出,地址应尽量详细,以便邮局能成功投递。
4.考试科目:
(1)学术型专业:
医学、教育学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设置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哲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初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采用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试题,满分100分;
第二单元(外国语):采用统考英语一,满分100分;
第三单元(基础课):医学门类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仍设“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统考科目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医学门类中的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300分),可选用统考试题,也可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选择范围以专业目录初试科目栏目注明为准。
医学门类中的护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设为“护理综合”(满分300分),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但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教育学门类的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也是全国统考科目,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我校哲学、法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其基础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
工学门类的生物医学工程,其基础课数学(一)为全国统考科目。
第四单元(专业基础课):我校哲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其专业基础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
(2)专业学位专业:
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试题,满分100分。
第二单元(外国语):采用统考英语一,满分为100分。
第三单元(基础课):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使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试题(西医综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使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我校自命题试题。西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科目满分300分。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使用药学综合(专业学位),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使用中药专业基础综合,由相应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指导性意见,试题均由我校自行命制,满分300分。
5.考试时间:2014年1月4-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6.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地市或高校报考点届时负责通知。
7.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点:从2013招生年度开始,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已在安徽医科大学设立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因容纳规模有限,我校报考点2014年仅接受安徽医科大学(含临床医学院)应届毕业的考生(包括报考本校和外校)及合肥市范围内报考安徽医科大学的考生。
五、各业务综合课包含内容(其中统考科目以教育部考试大纲为准。)
1.701生物综合包括: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理学。
2.308护理综合包括: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3.352口腔综合包括: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
4.353卫生综合包括:职业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
5.702药学综合(学术型)包括: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药事管理学。
6.349药学综合(专业学位)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事法规。
7.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8.703卫管综合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经济学、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
9.306西医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含诊断学)、外科学。
10.307中医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11.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包括:普通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与测量。
六、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及面试等,具体内容以复试前通知为准。硕士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按照二级学科设置,满分为100分。复试专业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及阅卷,校内不同院系所相同学科采用统一试题。
七、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报考者如初试成绩合格,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八、关于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各专业招生改革
1.基础医学各专业开通理学门类招生。设置基础医学院(一)和基础医学院(二)两个院系名称及相应代码。基础医学院(一)中仍按照医学门类招生,业务课考西医综合,授予医学学位;基础医学院(二)中按照理学门类招生(病理学方向除外),业务课考科目三(生物综合)+科目四(生物化学或细胞生物学),授予理学学位。
2.基础医学院(一)的医学门类基础医学各专业(病理学方向除外)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以备注栏注明的专业为准。(注:其它院系所、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九、关于“转化医学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项目”
为加强转化型研究人才培养的探索,我校从2014招生年度开始实施“转化医学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项目”,详见后附《实施方案》,2014年拟计划招收15名转化医学方向硕士研究生。
第一临床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二(代码058)、第二临床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二(代码059)两个单独的招生单位即是为该试点项目所设立,招生计划单列。
十、录取及学制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国家文件精神,2014年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4.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关于实行“收费+奖助学金”制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奖助学金”制度,详见后附考生问答。总体来说,研究生的待遇将得到大幅度提高。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博士点学科及重点学科
学科、专业名称标“★”符号,为校本部及第一附属医院有科学学位博导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标“●”符号,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标“▲”符号,为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仅包含以安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的重点学科,不包含省外非直属单位的重点学科。)
十四、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或来信、来电咨询。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xy.ahmu.edu.cn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邮编:230032
联系电话:0551-65161051(兼传真)
电子信箱:yzb@ahmu.edu.cn
联系人:薛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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