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硕士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3年11月14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包括: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以上,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至少10门课程成绩合格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MBA,专业代码:1251)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1252)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招生学科及领域
具体招生学科与领域详见2014年东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招生学科目录中有括号标记为“专业学位”属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未做标记的属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可届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询(网址:http://graduate.neau.edu.cn/,下同)。
2.报考点选择。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并按要求到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8)只接受报考我校的考生和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荐到本校及外校的学生)以及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和哈尔滨体育学院的考生。外地考生(不包括工商管理硕士 (MBA,专业代码:1251)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1252)的考生,此类考生必须到东北农业大学考点报考)报考我校可选择当地报考点进行报名和考试,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3.报名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推免生不允许进行统考的报名,否则将被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 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101政治、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考生可在各大书店购买查阅。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阅。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5日,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安排确定。初试成绩预计于2014年4月初通过我校网上公布。
2.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基本线为国家A类地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划定,预计于2014年4月上旬通过我校网上公布。复试时间预计为2014年4月中上旬。复试笔试科目及具体要求将于2013年11月在我校研究生部网上公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相关院(系)确定。
3.资格审查。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网上查询。
五、 录取
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黑龙江省招考办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中旬。
六、 其他事项
1.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我校将多方面提供调剂信息,并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2.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也不在网络上提供历年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