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政治学院是一所直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中级教育院校,拥有军队政治工作学(一级学科)、法学(一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军队政治工作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4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军事硕士、法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3个专业学位授予点。其中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法学专业是全军“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
2015年我院将招收地方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地方生”)和国防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中拟招收地方生6人,国防生10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201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在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的或提前毕业的),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地方生仅限“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统招录取的本科生(不含三批本科、独立学院、专升本,以及境外学校学生),接收专业限法学(030100)、应用心理硕士(045400),本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国防生培养目标须为非指挥干部,不限院校性质,可按相同或相近专业申请推免至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中共党史(030204)、法学(030100)、应用心理硕士(045400)等专业。
5.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其中,规定学制为5年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在校期间服完义务兵役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
6.符合公民入伍条件,并于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二、申请材料
1.填写《西安政治学院2015年招收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http://pan.baidu.com/s/1kT61Zzp)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1500字左右)1份;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成绩综合排名证明1份;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奖学金等)者,提供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地方生还应提供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室或招生部门公章)。
三、工作流程
1.9月25日前,向我院研招办提出申请,提供上述纸质材料,并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信息,网上交费。
2.9月28日-10月8日,考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校将在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系统中给予答复。
3.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拟复试考生本人来我校参加推免选拔考试(含英语和专业课笔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等内容)。
4.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于复试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系统中给予答复。
5.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于考生毕业前组织政治审查(地方生到所在高校实地进行,国防生委托所在高校选培办进行),政审合格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入学待遇
1.确定接收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办理入伍手续,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享受干部待遇。
2.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学习费用,且被装、食宿、医疗、工资等按照军队标准统一供给。
3.研究生毕业后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分配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所在学校的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2015年4月的硕士研究生复试。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6月中下旬发放。
4.联系地址:陕西西安市朱雀大街146号西安政治学院研招办,邮编:710068,电话:029-84736037,联系人:秦学东。
西安政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