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17年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办学单位。为充分发挥学校干部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的优势和特色,更好地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17年面向社会招收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
一、专业介绍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是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开展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是服务于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思想库。学校坐落在西城区,临近西二环,交通便利,文化积淀深厚。学校教学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完备的多领域、多层次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和公务员教育体系,为首都培养了大批公共管理人才,是北京市干部培训和公务员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学校是全国省级党校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公共管理专业是学校的传统优势学科,具有长期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历史。目前,该专业拥有专职教师30余人,其中80%以上的教师拥有博士学位,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数十项,多项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和相关部门肯定。公共管理专业坚持教学、科研、咨询一体化导向,充分发挥贴近首都政府管理实际的优势,广泛吸纳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在职研究生培养,逐步建成一支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为主体的兼职教师队伍。学校在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实行专职导师和兼职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师生比超过1:1。该专业还拥有体系完善、门类齐全的应用型研究生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在研究生实践技能培养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此外,学校广泛开展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瑞典、意大利、日本、韩国、新加坡、越南及我国香港地区的20 多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与俄罗斯总统直属国民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西北分院建立起研究生国际交流培养的合作机制。
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和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培养方向: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将主要侧重于政府治理、公共政策、组织管理和领导力、应急管理4个专业方向。
三、招生名额
拟招收学生20名。
四、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教育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招生。为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公共管理人才的需要,鼓励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截至2017年9月1日前,考生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
北京考生,请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点代码:1128)。
外地考生,请选择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4.报考专业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200)
5.考试科目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二(204)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时间为准。考试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北京考生为首都师范大学,请北京考生及时关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grad.cnu.edu.cn)。外地考生为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初试地点
北京考生为首都师范大学,外地考生由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指定(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
4.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上午8:30-11:3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注: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不提供任何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
(二)复试
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2017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学习期间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学校。
八、学制、学费、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一)学制和学费
学制3年,学费每学年8000元。
(二)培养方式
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培养,以集中授课与周末授课相结合的形式统筹安排上课时间。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并采取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颁发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044
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ac.gov.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老师 1326184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