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 时间:2016-10-12 14: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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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全称 承德医学院

  校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安远路

  办学层次 普通本科 硕士研究生

  办学类型 省属普通高校

  学习形式 全日制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80人。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助学金每生每月 600 元/月(覆盖面 100%)按10个月发放。学业奖学金:学术学位研究生10000、8000、6000 元/学年(覆盖面 10%、25%、35%),专业学位研究生9000、7000、5000元/学年(覆盖面10%、25%、35%)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 20000 元,覆盖面由国家制定)。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向基础医学和中药学倾斜。

  三、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 元/学年。

  四、学制:3 年。

  五、招生类型为两类:

  学术学位研究生(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02)、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护理(专业代码1054、中药学(专业代码1056))。

  我校2017年不再招收定向委培研究生。

  我校今年暂无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报考我校考生学历资格

  基础医学专业为全日制四年或以上医学专业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包括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及学术学位为全日制五年或以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护理专业学位为全日制四年或以上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中药学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为全日制四年或以上药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全日制五年或以上中医类医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本校无转业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6.本校所有专业均不招收本科为农村免费定向生的考生。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七、报考专业原则

  (一)学术学位

  1.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只接收西医临床医学(不包含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医技类等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报考。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本科专业为麻醉学、影像医学、口腔医学、检验医学的考生,只能够报考与其本科专业一致的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二级学科专业。

  2.基础医学各专业接收医学所有专业本科考生报考。

(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1.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为全日制五年或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者。

  2.麻醉学、影像医学、临床检验学等专业的五年制或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者,只可以报考与本科专业一致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二级学科。

  3.已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的考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4.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性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已经录取为住院医师规范性培训学员的考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卫计委医师资格最新报考条件。

  7.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报考条件。

  (三)中药学专业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

  1.接收药学类全日制本科四年或以上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2.接收医学类全日制中医类本科五年或以上专业考生报考。

  八、入学考试科目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即: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医学综合(西医)、护理综合、中药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招生目录中所列政治、英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医学综合(西医)为学校自命题: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总论;中药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本校自行命制: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中药学;护理综合试题由本校自行命制: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2.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我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所使用的教材。

  九、复试及录取

  1.所有初试成绩合格者复试时需测试专业课和外语,复试形式为笔试和口试。复试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需提供考生本人单位人事部门或学校管理部门证明信及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应届考生)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备),初试准考证。

  3.录取和调剂政策以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十、凡报考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十一、本单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提供复习资料。

  十二、招考信息公开及信息发布

  我校会第一时间在学校官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的招生及录取信息。

  十三、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4—2290198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安远路 邮编:067000

  欢迎访问我校主页:http://www.cdmc.edu.cn

  十四、招生监督电话:0314-22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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