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13年入校硕士新生报到须知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www.eduyz.net 作者:yzw 时间:2013-07-27 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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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级硕士研究生新生,为协助您顺利到校报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您:

  一、新生报到

  1.报到时间:2013年9月1日;

  2.报到地点:

报到校区
报到专业
校区地址

光华校区

(004)工商管理学院-(125100)工商管理硕士

(004)工商管理学院-(125400)旅游管理硕士

(009)公共管理学院-(125200)公共管理硕士

成都市

光华村街55号

柳林校区

除以上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新生

成都市温江区

柳台大道555号

  3.乘车路线:成都火车北站乘11路公交车至百花中心站,转乘309路公交车至温江大学城西站(柳林校区);成都火车东站乘47路至百花中心站,转乘309路至温江大学城西站。

  4.报到手续:请持录取通知书(报到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上应手写姓名、学院、专业、学号、签字日期、联系电话)到迎新点报到。

  硕前学历为专科的新生还应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注意事项:

  因故不能按期到校的学生,须来电或来函并附书面申请向所在院系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时,各院(中心)将对新生进行学历学位、政治表现、学业、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组织关系、户口关系、档案关系办理

  1.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党员关系:中共党员由县、市委或省、直辖市区的区委组织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四川省教工委组织部”,四川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组织部”。

  (2)团员关系:共青团员由所在基层团委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团委”。

  注: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在报到时交由各院(中心),由学院集中交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本校应届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2.户口关系: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我校研究生户口集体户接收对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援藏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不能将户口迁移至学校)。

  (2)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升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如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请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从外校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我校,也可迁回原籍地公安机关。

  (3)《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统一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或“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柳台大道东段555号”。

  (4)新生特别注意:《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要有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公章。

  (5)新生入学办理报到手续时,保卫处设有接待点,统一接收《户口迁移证》。保卫处将在开校后三个月内完成学生上户工作,并在第一学期期末结束前完成身份证的换发工作。新生在开校后一个月内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视为主动放弃,保卫处将不再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

  注:四川省物价局规定: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本费20元,我校将在统一组织学生照相、换证时,由公安机关当场向新生收取该费用。

  3.档案关系

  (1)我校录取考生的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学生持调档函自行前往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事宜。

  (2)档案指考生自高中学习阶段起生成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的一系列材料,该档案由学习工作单位整理形成。考生本人在调档过程中不得直接接触档案,必须由相应的档案管理单位邮寄;

  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大学阶段相关的档案归档需要时间,可适当推迟。一般要求在毕业后2周内寄出。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根据相应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4)档案应由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通过机要邮寄,考生不得自行携带。

  邮寄地址统一格式为: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XX学院党总支办公室(XX学院为考生被我校拟录取的学院)

  邮编:611130

  *注意:请务必在邮寄档案的封面注明录取的年份、学院、专业,以便学院在收到考生档案后归档(我校也会在发给考生的“调档函”中附有相应的标签,考生档案管理单位可以直接裁剪后贴于档案的封面)

  考生请务必将档案寄往学院,不要寄到研招办。

  三、费用缴纳

  为方便您在校期间学费及有关费用的缴纳和奖助学金的发放,学校统一办理借记卡,银行卡和密码信封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请注意查收。

  我校实行按学年缴费注册的学费制度,2013级研究生实行奖学金制度。新生应在开学报到时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具体交费标准视考生获得奖学金等级而定,请新生在7月份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有关通知和奖学金相关文件。(Http://yz.swufe.edu.cn)

  注意事项:

  1,为方便您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学校采取了银行卡代扣方式。具体方法:如您同意通过银行代扣学费及相关费用,请在开学报到前一周讲通知书上注明的应缴纳的学费及有关费用总额存入银行卡内(请确保卡上余额至少比应缴纳金额多10元)。银行按学校提供收费标准,代扣您交的学费,住宿费,各项代收费,并转到学校财务学费专用账户上,即完清了缴费手续。代扣成功后,在开学报到时可在学院报到处及时领取由财务处开具的交费收据。

  2,如未按期及时在银行卡上预存足额学费及相关费用的同学,请在报到时现场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

  3,缴纳学费时请在银行卡帐号上额外预存70元。此费用为代收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由财务处统一代扣。根据相关规定,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由学生自付70元/年,财政按规定给予定额补贴。参保后可享受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具体文件可登录学校财务处主页查询。

  四、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新生可在报到注册时向我校学生工作部咨询相关问题。

  五、后勤服务信息

  1.学生公寓管理

  我校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为减轻旅途负担,我校经过招标程序,已引进了具备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出具的“2013集团购买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证明”的、符合学生床规格、价格优廉的、准许进入高校供货的床上用品生产企业,在新生报到时现场销售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欢迎同学自愿选购。有关质量技术参考标准及价格信息详见西南财经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主页:http://houqin.swufe.edu.cn。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和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在新生入校期间,各高校要对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报当地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备查。”因此,请各位新生在入学报到期间,按学校统一安排,主动配合登记备案,如实填写《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登记表》。

  2.校园卡使用

  饮食服务中心所属食堂、餐厅、开水房、浴室和校内部分商业网点采用校园卡支付方式。校园卡的开户、补办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校园卡的销户、存款在食堂存款窗口处办理。同学领到校园卡后,请到食堂“存款窗口”激活校园卡并核对卡上姓名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有误,请到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进行更正。校内各食堂均安装了校园卡自助服务机,可进行校园卡消费明细查询、挂失、解挂、修改密码。

  3.医疗保障制度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和成人社发〔2013〕152号《关于开展2013学年度大学生和2014年中小学生、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都应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3学年度大学生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70元,由学校财务处代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自愿参加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300元或150元两个档次,参保手续由学院统一办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具体保险待遇请到学校医院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咨询,87092687。

  4.博士生如需入住学校学生公寓的,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5.其余后勤服务信息请在入学报到时详见新生《入校报到资料袋》后勤类。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新生报到时需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学院、专业、学号,交由学院按学号整理后留存),无毕业证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通过不同形式进行摸底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请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013级新生除需仔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给考生的通知外,同时也需要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有关事宜的通知,我校也将及时在财大招生网公布最新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wufe.edu.cn)

  3.确因经济困难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但需事先准备由乡(镇、街道办)民政部门或上一级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父母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具体办理时间及相关事宜报到注册时咨询学生工作部。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2013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第一年直接到教育部指定高校基础培训基地培训一年,第二年到我校入学报到。学生学费由国家承担,但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5.国防生:2013年录取的攻读高校研究生的国防生,按照有关规定,应先到军队报到工作2年后返校学习。

  6.推免生支教团:2013年录取的推免生支教团,按照有关规定,应先支教1年后返校学习。

  七、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1.各学院联系电话

学 院
办公电话
(001)经济学院
87092197
(002)财税学院
87092481
(003)金融学院
87092316
(004)工商管理学院
87092092
(005)国际商学院
87092373
(006)统计学院
87092207
(007)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87355141
(008)证券与期货学院
87092071
(009)公共管理学院
87092287
(010)会计学院
87099380、87099381
(011)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87092421
(012)经贸外语学院
87092603
(013)保险学院
87092302
(015)法学院
87092273
(016)马克思主义学院
87092205
(019)体育教学研究部
87092793
(020)经济数学学院
87093350
(021)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87092963
(023)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87352185
(024)人文学院
87092918
(025)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
87092241

  2.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财务处

87352291(光华校区)
87092913(柳林校区)

后勤服务总公司

87092283

校医院

87092120、87352120

保卫处户籍管理

87092119

学工部助学办公室

87092282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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