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冉说,去年1月20日、21日两天,她在河南农业大学桃李园考区参加了硕士研究生考试,她报的是河南财经学院民商法专业。“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政治考试结束哨声响起时,监考老师要求把试题、答题纸、答题卡连同草稿纸一起装入信封内,我就把这些装入了信封内,还特意作了检查,确认桌面上没有东西,就交给了讲台处的监考老师。”
“监考老师接过我的信封,看了看,让我在信封的封口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老师又用胶水封口,再用订书机订住了,我就离开了考场。”
“农业大学打电话说我答题卡丢失了,我都不敢相信,这咋可能呢?”去年2月2日,正在平顶山老家的小冉突然接到河南农业大学的电话,说她的政治试卷答题卡丢了。她匆忙赶到郑州,并与报考学校财经学院研究生处取得了联系。2月4日,河南农业大学考点的老师让她写了两份考试情况说明,此后就让她等结果。
“假如答题卡没丢的话,我肯定能考上”
考试分数出来了。小冉2007年考试成绩总分为315分,只有政治没有过线,成绩单显示她理论题的分数是24分,而客观题(答题卡部分)为0分。她这才知道,她的答题卡还是没有找到。小冉哭了,她说,她实际离教育部公布的分数线335分只差20分,“假如答题卡没丢的话,我是肯定能考到财经学院”。
她又往返于河南农业大学考点、河南财经学院研究生处以及省招办询问,“考点和招生单位说,他们是按照文件要求和有关程序进行的,不会有错的,省招办还是让等等再说”。
“我是不会忘记把答题卡装入信封的,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小冉仔细“检讨”自己没有问题后,她突然想起考点老师和财经学院的老师让她写信封签名的情况说明时,“他们问我是否把签名用笔划掉过,我说没有。”事后,她去农业大学和财经学院处看到了她的政治试卷信封,发现信封口签名“只能看到我名字的后一个字”。
“一定是他们的草率,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使我的答题卡丢失。”和三家单位交涉无果,小冉将考点河南农业大学、所报考的学校河南财经学院以及河南省招生办告到法院,要求三家赔偿她2007年研究生考试报名费115元,以及3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省招生办:在这次考试中没有任何过失
昨天三家单位都是代理人出庭,并且三家都强调,这起案子是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引起的纠纷,法律关系应为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小冉提起民事诉讼是错误的。即他们间的纠纷不属于民事纠纷,应属于行政纠纷。
“小冉说,三被告视考生命运为儿戏,工作严重不负责,都不是事实。”省招办说,他们是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程序组织考试的。经河南农业大学、财经学院证明,小冉没有按程序将答题卡装入试卷信封内,按照考场规则规定,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装入原试题袋内密封。经监考人员逐个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带走,“这里就可以看出原告小冉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