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答题卡丢失 考生告3单位索赔3万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 时间:2008-11-14 1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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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在发现没有小冉的答题卡后,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及时核查,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省招办在组织这次考试中没有任何过失,不应是被告。

 

  考点:试卷从领取到交回都是按规定执行的

  考生:老师没按规定“由考生自己密封试卷”

  “农业大学受招生办的委托,组织这次考试,没有任何的过错。”农大的代理人说,在2007年1月20日的政治科目考试结束时,监考老师柴继欣特别提醒了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上写清楚姓名、准考证号等,并把相应的试卷和答题卡填完后,装入试卷袋中。

  “试卷从领取到交回都是按规定执行的,原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答题卡丢失,是因农业大学的故意或过失所致。”代理人说,既然没有任何证据就不构成对小冉的侵权,更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至于小冉说的“试卷信封口签名模糊”,农业大学解释说,监考老师涂胶水、贴封条,就不可能不模糊,因此断定谁动了她的答题卡是不对的。

  代理人当庭向法庭提交了当天小冉的监考老师柴继欣的证言,证明当天她和其他监考老师的监考考场无异常情况。

  考生这样说 “可是,当天我们的试卷都是由监考老师装订,并由老师替学生贴的封条,老师就没有按照规定‘由考生自己密封试卷’。”小冉坚持说,她是完全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不存在也不可能把答题卡带出考场,“如果要说我别有用心,我也没必要参加后面的考试了。”

  报考院校:严格执行了试卷保管制度

  考 生:值班记录有明显伪造嫌疑

  财经学院说,学校在此次招生考试中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试卷保密和答卷保管室值班巡逻记录,“我们在收到2007年报考本院考生的答题卷袋后,认真且谨慎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成功地完成了对试卷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并对该工作做了详细的记录,对工作中发现的试卷袋内答题卡问题,又进行了仔细的查找,在确认没有后,做了详细的记录,及时通知了考生所在的考点,并报了省招生办备案。”

  财经学院研究生处李夏慧在证言中说:“1月30日11时,我拆启试卷,没有发现小冉的答题卡,反复检查试卷袋,没有发现答题卡,我立即报告了当场的两位老师。她们也停止了工作,检查了整个保密室各个角落的废纸,随后向河南农业大学反映了此事。”

  代理人说,在发现没有答题卡后,学校立即与考生的考点联系,并做了详细记录,报省招办备案,完整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考生这样说 “值班记录有明显的伪造嫌疑。”小冉的代理人说,从财经学院提交的试卷保密和答卷保管室值班巡逻记录中可以发现,“1月5日、1月6日情况记载内容字迹相同,但签名不一致,并且都是1人值班,而按照规定应该是两人。1月30日、2月15日的情况记载内容字迹也是相同,3个签名也都是一个人的笔迹,而且1月30日的记录,李夏慧竟然把自己的名字签写错误,划掉后改成李俭。一个人值班却能冒充和伪造几个人的签名,这难道不是过错吗?”线索提供 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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