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育学院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12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12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指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处理有关投诉和争议。
2、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各院(系) 院长(主任)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制定本单位及各专业(方向)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建专业(方向)面试小组,指导专业(方向)面试小组实施综合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3、专业(方向)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二、复试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科学有效选拔原则。
3、坚持择优录取原则。
三、参加复试的初试分数要求
我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