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
2007年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属的国家级艺术科研与教学机构,拥有众多著名的艺术学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学一级学科所在单位,具有8个博士学位授予权和9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分别为: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和文艺学。中国艺术研究院是人事部批准的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同时也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200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创造性潜质的美术创作和戏剧戏曲表导演艺术的专业人才,针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特点和我院的师资优势,开设的专业为美术学和戏剧戏曲学。
一、培养目标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艺术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Fine Arts,缩写为MFA)。
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招生及培养,是应对社会发展对高层次艺术人才的需求,它瞄准我国艺术文化的前沿课题,以作品创作为主,采用交叉性、课题性的培养模式,为新型创造性美术、戏剧戏曲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平台。通过发掘具有良好素质与优秀创造潜质的人才,使该学位的人才与成果体现我国美术创作和戏剧戏曲表演艺术的时代水平。
二、报考条件
1、富有创造潜质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美术创作和戏剧戏曲表导演工作者;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学历要求:①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 ②大学专科毕业后,必须具有3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者。
4、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表应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无工作单位者需要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一)全国联考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请报考者于2007年7月初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www.cdgdc.edu.cn/zz07.html)查询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所辖考区规定的网上报名具体网址,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2007年7月28日至31日),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摄像、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4、重要说明:①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确认办理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②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我院对考生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录取前进行。③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报名参加全国联考,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报名参加全国联考。
选择在北京参加联考的网上报名时间:
2007年7月12日8:00—7月26日20:00
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zyxw.ruc.edu.cn pgs.ruc.edu.cn
现场摄像时间:7月28日—7月31日(8:00-16:30)
现场摄像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全国联考《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址上下载,时间为9月24日—10月22日;京外考试者按当地考点要求办理报考事宜。
(二)专业复试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
2、报名方式:面报或函报。
3、报名时间:2007年12月初(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
4、报名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有学位者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本人艺术简历及自我推荐书:不少于600字;
(4)备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说明:
(1)报名参加专业复试的考生国家联考成绩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注明所报院系及专业;
(3)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院组织,在录取前进行。报考者应首先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自审,然后本人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4)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一律不予录取。
四、专业及研究方向
五、考试
(一)、初试:
1、考试科目: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实行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考试辅导教材为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的《2007年全国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
2、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
(二)、复试
1、考试科目:由中国艺术研究院自行组织考试。
①政治理论:政治为闭卷笔试。
②专业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考生提交自己创作(表演)作品或其它方式进行展示(演);招生导师组成员现场进行面试,考生进行10分钟左右的陈述、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2、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具体日程安排请注意我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报名材料、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其中大学专科学历报考者录取比例不超过10%。
七、培养年限和学费:
①培养年限2年,其中全脱产学习1年。
②费用20000元/年。
八、其它:
1、学习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将获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学生学习期间中途退学者,学费一律不予退还。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3、本院对考生的各种通知或说明将通过我院研究生院的网站对外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页,认真查看是否有更新的信息发布。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址:www.gscaa.cn
咨询电话: 010—64988181 64966577(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