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2007年在职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批准,自2005年起在我国建立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开创了体育硕士培养的新渠道,搭起了我国体育专业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平台。
硕士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它和科学学位在培养要求和知识结构上有所区别,专业学位更侧重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面向从事专业运动训练,包括中小学和大学的运动训练人员、各级运动竞赛的管理人员、中高级体育锻炼的指导人员等;培养目标是培养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管理与竞赛组织、社会体育指导等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欢迎全国广大体育教练、教师、运动员和管理人员报考。
一、招生学科领域及名额
1.招生学科领域:体育教学、运动训练
2.招生名额:共40人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后工作满2年、年满22周岁(198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满2年、年满22周岁(198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7月中、下旬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7月1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www.cdgdc.edu.cn/zz07.html)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所有报考者须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天津市考区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日至25日,登录市学位办网址:211.81.22.16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可以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牢记网报编号。
2、现场确认:7月27日至31日
报考者须持网报编号及有效身份证件,于7月27日-31日(以主管部门网上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到本省学位办考试中心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缴纳报名费、现场照相并最终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天津市考区报考者于7月27日至31日持网报编号到天津市师范大学逸夫楼多功能厅(天津市河西区八里台卫津路241号)进行现场确认。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交纳相应的报名考试费160元。
特别强调: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在哪里报名即在哪里参加考试。
四、考试
1、初试:
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内容如下:
考 试 科 目:体育综合(包括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和运动生理学)
具 体 时 间:2007年10月27日上午 8:30—11:30
参 考 书 目:《2007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体育综合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考 试 科 目:英语
具 体 时 间:2007年10月27日下午14:30—17:00
参 考 书 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注:体育综合考试包括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和运动生理学三个部分,每个部分包括:选择题10分、判断题10分、案例分析题15分和论述题15分,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2、复试:
(1)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表:考生本人须持《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见简章附件点击下载,也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http//www.cdgdc.edu.cn/scb.zip),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后,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填写推荐意见。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运动健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由我院自行命题、自行组织;
(3)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参考书可在研究生部购买,联系电话:022—23012127,联系人:岳老师。
五、录取办法
1、我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从2006年开始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行单独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2000年以后,获得以下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行单独录取。
● 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集体项目的主力运动员)、取得运动健将(武术项目的武英级)称号的运动员,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或全国锦标赛;
● 国家级教练员;
● 国际级裁判员
运动项目仅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2)录取方法
符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条件的考生参加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以后,由各招生单位将拟招收的考生名单报“教指委”经“教指委”审核后,对这一类考生实行单独录取。
六、学制
学制一般为2年;采用寒暑假集中授课为主结合其他形式教学的培养方式。
七、学位授予
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
学费12000元/学年。
九、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381
联系人: 岳游松
咨询电话:022-23012127
传真:022-23012127
E-mail:graduate@tjip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