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月10日至11日举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2日进行。为方便考生顺利赴考,圆满完成考试,市招考办就考试注意事项和考试纪律向广大考生发出特别提示。
▲提前熟悉考点学校地址及考场
从即日起,考生可向报名现场确认时的区招考办咨询本人参加考试的考点学校名称、考点学校地址、考场和座位号编排情况等信息,领取考场通知单。也可于12月31日至1月9日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根据提示查询相关信息。再次提醒考生注意:报名现场确认地点不是考点学校。考生应提前确定去考点学校的方式、行车路线,要在考试前一天到考点学校,了解考点、考场位置及相关注意事项,以防走错考点,进错考场,耽误考试。
▲带好考试必需证件和考试用品
考生须带齐本人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无考生本人准考证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者将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应自带必需的文具,如2B铅笔、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绘图仪器,或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参加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装置)、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
参加农学门类化学科目考试的考生须使用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时的考生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试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如准考证上未注需使用计算器的一律视为不需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