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双轮换、双监督
考试期间,沈阳市继续实行“双轮换制”和“双向监督制”,即每考一科考生轮换一次座位,监考教师轮换一个考场;工作人员在对考生考试纪律实行监考的同时,也要接受考生对其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考点、考场内统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市监督举报电话为22700616)。市招考办还设立了“招考工作投诉信箱”(zkts@syzsks.com),并在沈阳招生考试网上开通“招考工作监督投诉”专栏。考试期间,考生可通过上述方式对本次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舞弊问题进行监督投诉。
▲高科技手段严防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前,将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考前安检。考试期间,利用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对考点、考场联网监控,实行网上巡考。“电子眼”可对考场内全部座位进行监控。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在市和区招考办指挥中心就可以实时监控每个考场内每名考生的考试情况,并对考试过程全程进行同步录像。所有考场全部使用移动通信信号屏蔽器,对考场内的手机、对讲机等移动通讯设备的信号进行电子屏蔽,坚决杜绝利用无线通讯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发生。
▲考点外部环境将被严管
考试期间,市、区招考委、教育局和有关职能部门将派出公安、行政执法、无线电监控车及巡视员、监察员加大巡考力度,并派出招生考试联络员对考试进行“飞行检查”,特别是对考点学校外部考试环境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查处考点外部人员利用无线通讯手段与考场内考生共同作弊的行为。
▲惩处违规行将更加严厉
考生要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遵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特别要禁止携带手机、寻呼机、对讲机等各种类型的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生考试时如有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雇人代考或为他人替考,或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招考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作为思想品德考核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允许录取,并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当年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准予报考研究生;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广大考生及家长对于不法分子通过手机信息、互联网等方式发布并传播的所谓“出售研考试题”、“充当枪手”之类的信息,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受到误导并蒙受不必要的损失。硕士生入学考试统一命题、联合命题科目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前和使用过程中,属国家绝密级材料;各招生单位自命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前和使用过程中,属国家机密级材料;考生答卷(含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属国家秘密级材料。凡是考前或考试过程中盗窃、泄露、出售研究生考试试题及答案,以及以上述名义从事诈骗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和研究生考试的正常进行,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据法律坚决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