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机构19日三读通过三部相关法律修正案,有限制地开放大陆学生赴台湾大专院校就读及正式承认大陆学历。台教育部门规划,每年开放约2000名大陆学生赴台就读。
这三部法律分别为“大学法”“专科学校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即台湾媒体所称的“陆生三法”。
修正后的“陆生三法”内含多项限制,包括限制承认大陆高校的医事学历,大陆学生不得报考所谓的台湾高校“机密相关系所”、不得参加公职考试。根据通过的附带决议,大陆学生在台就读期间不能打工,不能在校内外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
台教育部门负责人吴清基表示,根据规划,台湾每年计划招收大陆学生总量限制在台湾大专院校招生总量的1%,约2000名;台湾承认大陆40余所大学的学历。而大陆则承认台湾全部的164所大学的学历。
台湾预定在今年9月公告“大陆学生来台就学及停留办法”,12月前由各学校提报招生计划。预计明年7月前由大学筹组“联合招生委员会”。大陆学生入校收费标准不低于台湾私立大学收费标准。学士班拟参采大陆高考成绩,硕士、博士班由各校单独进行试务及审查作业,汇报给“联招会”统一公告录取结果。大陆硕士、博士生最快明年3月可来台就读,大学生要到明年9月方能赴台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