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原则和组织领导 1.凡在我园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范围内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2.接收推荐免试生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由园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二.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向我园招办提交如下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录取后提供)
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二)自愿提供材料
1.专家推荐书。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四.接收程序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程序如下:
(一)网上提交申请
推荐免试申请人必须使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申请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即日起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
http://admission.gucas.ac.cn),进入网上报名,选择推免申请。
(二)打印申请表、提交材料
申请人认真查阅我园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在“推荐免试申请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将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我园人教处招办(地址:湖北武汉磨山中科院武汉植物园人事教育处招办收,430074)。
(三)初审
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指导教师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中公布,审核时间为9月上旬。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申请人需按照我园公布的面试时间到我园参加考核。考核和体检时间、方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通知考生(电话或邮件)。第一批面试时间初步定于9月中旬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英语考核及体检,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或进行实验操作测试。由招生导师掌握确定。
3、英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4、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等方面的考查。
(五)录取
1.园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并公示,确定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底前寄到我园招办。并于11月10-14日(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办理正式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3.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4.对已发接受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