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成都体育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该校已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为其授权学科,终于为该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单位建设的努力划上圆满的句号。
成都体育学院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四川省曾推荐该校为全国第九次、第十次博士授予审核的院校。2008年,学校第三次提出申请,于2009年1月通过省级评审,2010年2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成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查,于2013年7月被正式确立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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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2013(15)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2015立项建设博士、硕士授予单位及其授权学位名单的至此通知》,正式确定成都体育学院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记者:王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