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经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评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批准,重庆大学建筑学硕士、学士学位点获得新一期授权资格,授权有效期延至2020年5月。
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于1992年,是与国家建筑师注册制度相互衔接的一种专业学位类别,仅在已获得《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合格证书》,并在评估合格有效期内的高等学校授予。截止目前,我国具有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高校25所,具有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高校47所。
我校于1994年获得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得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并于2000年、2006年先后两次以优秀成绩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评估委员会评估。2013年5月,在授权有效期截止后,我校建筑学学士、硕士专业学位点再次接受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评估委员会的专业评估,并以“全票优秀通过”的优秀成绩通过,从而获得新一期学位授权资格,充分反映了我校建筑学专业教育的教学水平在全国同类专业中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