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流程如下:
(1)注册:报名时考生须先在本系统中进行用户注册;
(2)进入系统后点击“完善信息”,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调剂信息;
(3)完善信息后点击“查看信息”,查看、核实、修改个人信息;
(4)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此时,系统将为您生成一个报名号,请您牢记自己的报名号。
3.报名期间您可以修改您的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允许修改。
4.网上报名时间:9月8日12:00—23日20:00。
5.学校和各学院(中心、所)将会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由相关学院(中心、所)于9月25日16:00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申请者可电话咨询相关学院。
四、复试
复试约在9月底或10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或“良好”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所修本科阶段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4.自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直博生
1.申请我校直博生须按上述要求参加网上报名(本校考生除外)与复试,复试时可向相关学院提出直博申请,通过学院复试后,可按博士生进行拟录取。
2.我校接收直博生的具体办法与要求详见附件。
七、其他
1.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在规定的时间到毕业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和图像采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2.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告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