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及省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青岛大学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在职人员报考。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2011年7月1日—7月14日。2011年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inadegrees.cn)。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后附),打印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网报期间可以随时修改个人信息。
现场确认:2011年7月15日—7月18日。报考者根据网报后的提示选择现场确认地点,缴纳考试报名费、校验身份证件、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进行验证,最终生成《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青岛大学现场报名点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大厅(青岛大学西院博文楼一层)。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自审。考生根据所报考学位类别报考条件进行自审。
(二)学校审核。在成绩公布后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
全国联考科目: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含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时单独组织。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考场等安排请见准考证。2011年10月15日后,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准考证。
六、联考辅导
青岛大学MPA教育中心为考生提供考前辅导。联考辅导资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参加考前辅导班的考生由校MPA教育中心统一订购辅导材料,其他考生自行购买。
七、培养
青岛大学MPA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基本修业年限为二年半至四年。学费(含论文指导及答辩费)总计人民币叁万元。教材、资料费等根据培养需要据实收取。
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授学位要求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青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
八、附则
每年国家招考政策均有调整,凡此前招生宣传材料内容与本简章不符者,以本简章为准。
九、招生咨询
青岛大学MPA教育中心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睿思楼104室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5950860 ; 85950859
网址:
http://mpa.qdu.edu.cn 电子信箱:
mpa@qdu.edu.cn 青岛大学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知行楼105室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5954388
网址:
http://grad.qdu.edu.cn 电子信箱:
zzjy@q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