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调剂法律硕士经典11问解答

来源:未知 作者:frc 时间:2009-04-01 03: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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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为了应对经济危机之下的毕业生就业问题,教育部出台新政,扩大专业硕士招生,其中新设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允许广大法学硕士考生可以调剂法律硕士(法学),由于该政策第一年实施,许多实施细节还不明确,各位考生也不太了解。为了让更多的法学硕士考生能够熟悉了解法学硕士调剂法律硕士(法学),启航学校龙图法学院特邀请唐教授就法学硕士调剂法律硕士(法学)发表最新的研究成果。

一、法学硕士是否可以调剂法律硕士?以及相应的制度源头?

唐教授:在过去,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泾渭分明,二者是完全不相同的制度体系;但在2009年,为了解决招生就业问题,教育主管部门成功地将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招生代码,一个混血儿出现了,那就是法律硕士(法学)(410200)。该代码区别于法学硕士代码(0301),也区别于法律硕士代码(030108),是一个独立的招生专业。

因为该招生专业【法律硕士(法学)410200】是在2009研究生考试完结之后才开始设立的一个新专业,故该专业没有任何的学生报名参加,只能通过调剂的方式完成该专业的招生工作。该专业的设立依据是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工作的通知》(2009年3月11日下发)。

按照该文件规定,“法律硕士(法学)”【410200】可以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0301]下设各专业考生中调剂。

在此,唐教授指出,我们应该明确一点,现在的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有三个专业代码,分别是法学硕士(0301);法律硕士(030108)和法律硕士(法学)(410200)。

因此,我们在此讨论是报考0301的学生,调剂到410200专业,其他的调剂方式本文暂不讨论。

二、是否只有应届生才能申请以报考法学硕士的身份调剂到法律硕士?

唐教授:讲清楚制度源头之后,剩下的问题就是操作层面的问题,比较容易解决了。因为法律硕士(法学)主要是为了解决应届本科生就业问题所新设的一个独立专业,所以在文件中,也有将招生对象限定于应届生的意思表示。因此,从目前公布的各个院校的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看,基本上都限定在“应届毕业生”,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调剂简章;再如辽宁大学法律硕士调剂简章;但也有少部分院校并未注明“应届”,例如中央民族大学、兰州大学,也就是说,往届考生应该尽可能多看招生简章的调剂条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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