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与联系和发展
1.联系的普遍性。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中,孤立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否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办事情,是人们能否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有效地改造世界的重要条件。
2.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自然界是不断发展的,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人的思维、人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的。
3.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规律是事物运动、变化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是稳定的联系,规律的稳定性也就是它的重复性,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某种合乎规律的现象就会重复出现。
规律的客观性和意识的能动性
1.规律的客观性。(1)规律客观性的表现,是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2)规律之所以具有客观性是因为规律的客观性根源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3)规律的客观性突出地表现在它是不可违抗性。
2.意识的能动性。(1)意识的能动性,是指人的意识对于客观世界具有反作用。(2)意识能动性的表现。意识的能动性,首先表现在意识活动本身是一个主动地创造性地反映现实的过程。意识的能动性更突出地表现在它具有“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3)人可以能动的认识、掌握客观规律和利用规律,为人类造福。人们可以利用对规律的认识,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变害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