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博士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均参照青岛标准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www.eduyz.net 作者:半岛都市报 时间:2013-12-31 10: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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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莱西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是不是可以每月领住房补贴,应该怎么领?”近日,市民冯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咨询道。记者从莱西人社局获悉,自2012年7月开始,具有青岛(楼盘)户口、在青岛就业的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其中莱西按照青岛的政策来执行。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2012年7月~2013年6月,莱西已经有13名硕士研究生生享受到这项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毕业生2014年1月6日~15日可以带相关资料到就业服务中心18号窗口办理。

  符合条件每月可领400元住房补贴

  12月25日,记者从莱西市人社局了解到,早在2012年,青岛市就下发了《关于实施2012年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行动”的通知》。其中规定:驻青高校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外地来青博士硕士研究生,在青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其中莱西按照青岛的政策来执行。

  据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莱西工作的毕业生要领取住房补贴,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学历必须为硕士研究生或者博士研究生;二是必须为青岛户口,可以是青岛市区本地人(户口在家)回青工作者,可以是“大青岛”户口(即包含平度、即墨、胶州、莱西户口)在青工作者,也可以是外地人在青岛人才市场由单位办理了集体户者。二者缺一不可。

  国内毕业生和留学归国毕业生均可申请

  对于其他相关的申请条件,记者查阅相关政策规定了解到:国内毕业生和留学回国毕业生,都可以申领补贴。国内毕业生的领取条件为:2012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派遣期内在青就业。其中,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此外,毕业生户籍已落入本市,且接收单位为毕业生缴纳法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放心保)。留学回国毕业生的领取条件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012年以后就业;具有本市户籍,且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符合上述补贴范围和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自2012年7月1日起,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

  已有13名硕士生享受此政策优惠

  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从2012年7月到2013年6月,莱西市已经为13名硕士研究生发放了56800元住房补贴。

  工作人员提醒,研究生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用人单位应分别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中央、省驻青单位及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其中,国内毕业生申请材料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留学回国毕业生申请材料报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其中,其他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的,不予受理。据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莱西市新一轮的住房补贴申请将于明年1月6日~15日进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在这期间带着相关资料到莱西就业服务中心大厅18号窗口办理。

  申请住房补贴所需材料

  申报时国内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派遣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并附电子版。留学回国毕业生应该提交的资料包括: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并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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