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个人合伙
第七节 个人合伙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约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行为或组织形式。(基于个人信任,考试大)
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1.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自然人共同组成的联合体。2.个人合伙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的。3.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共同投资而成立。4.个人合伙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5.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6.个人合伙应当经过核准登记,并以合伙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对外独立从事经营活动。
个人合伙可以分为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1.普通合伙,就是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和共负亏损,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2.特殊合伙,是部分成员不参加经营并且对合伙债务负有限责任的合伙。特殊合伙主要包括两种:一为隐名合伙,二为有限合伙。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所经营的事业出资,而分享其营业所得收益及分担其营业所受损失的契约。隐名合伙为大陆法系国家所特有。其特点是:隐名合伙无独立的合伙财产,隐名合伙人的出资归入营业人的营业财产;隐名合伙人只分享营业利润,并不参加营业,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合伙的责任。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部分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部分承担有限责任,考试大)。是英美法上的一种独立的合伙形态。
合伙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合伙财产主要有两部分构成:一是各合伙人的最初出资;二是合伙经营期间所积累的财产。合伙人投人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未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任何合伙人不得处分合伙的财产。如果各合伙人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则按多数合伙人或多数出资份额者的意见处理。
入伙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第三人加人合伙并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的行为。新合伙人应与其他合伙人一起对合伙原有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新入伙对入伙前的债务也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退伙是指合伙人推出合伙组织而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行为。退伙分为声明退伙、法定退伙和开除退伙。合伙人退伙有书面协议约定的,按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允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应当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的经营决策所产生的经营亏损、意外损失和所欠债务等民事义务和责任,均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这些义务和责任是由合伙负责人超越合伙的经营决策所引起的,须由合伙负责人个人承担此种责任。
在对内关系上,合伙的债务(不是个人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在对外关系上,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举例:某年4月,高某出资2万元购买二手汽车一辆,与邻居杨某商定由高某联系业务,杨某负责运输合伙从事业务,所得收入按5:1比例分配。同年8月4日,杨某在承运途中由于没有将货物盖好,导致大雨将货物淋湿,损失1万元。货主李文向两人索赔。高某与李文发生争执。8月10日杨某提出退伙,并向高某交纳了2000元的赔偿费。三天后,高某又与陈某达成合伙协议,由陈某负责开车,比例5:1分成。8月15日,李文的弟弟李武与高某交涉时,高某将李武打成重伤,随后潜逃。李文兄弟找到杨某和陈某要求赔偿货物损失和医疗费7000元,杨某陈某以自己是为高某打工为由,声称不能偿还高某的债务,李氏兄弟向法院起诉。问李氏兄弟的损失由谁承担?(入伙人对以前负有的债务也有责任。李文的损失应向高某和杨某提出赔偿请求。杨高二人负连带清偿责任。李武的损失是高某的个人行为,是个人债务,不是合伙债务,由高某个人承担。退伙的方式有声明退伙、自然退伙、开除退伙。杨某的退伙有效。但合伙必须是2人以上,只解散合伙关系了。陈某与高某是另一个合伙关系,不是入伙。若山体滑坡是不可抗力,可免责,由货主自己承担)
举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名称权的有( ABD )
A、法人 B、个体工商户 C、农村承包经营户 D、个人合伙